关于各单位报送2013年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情况通报

作者:admi 时间:2013-11-20 点击数:

关于各单位报送2013年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情况通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平学院文【2013】43号)要求,9月12日院长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校务公开目录(平学院行【2011】46号),于每月25日之前报送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现将各单位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机关职能部门报送材料情况

序号

单位

9月份送

达日期

序号

单位

10月份送

达日期

1

人事处

9.24

1

人事处

11.12

2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9.25

2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1.13

3

招生就业处

9.25

3

审计处

11.13

4

审计处

9.25

4

招生就业处

11.14

5

财务处

9.25

5

科研处

11.14

6

教务处

9.25

6

学生处

11.15

7

校工会

9.26

7

教务处

11.19

8

图书馆

9.26

8

离退工作处

11.19

9

离退休工作处

9.28

9

校工会

11.20

10

科研处

未报送

10

后勤管理处

11.20

11

学生处

未报送

11

图书馆

未报送

12

基建处

未报送

12

财务处

未报送

13

后勤管理处

未报送

13

基建处

未报送

14

发展规划研究室

9.24

14

保卫处

11.13

二、教学院(系、部、中心)报送材料情况

序号

单位

9月份送

达日期

序号

单位

10月份送

达日期

1

公共外语教学部

9.17

1

公共外语教学部

10.25

2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9.17

2

化学化工学院

10.25

3

政法学院

9.24

3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0.28

4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9.24

4

体育系

10.29

5

音乐系

9.24

5

政法学院

11.10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9.24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1.12

7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9.25

7

文学院

11.13

8

化学化工学院

9.25

8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1.13

9

软件学院

9.25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11.13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9.25

1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11.13

11

体育系

9.25

11

师范教育学院

11.14

12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9.28

12

软件学院

未报送

13

师范教育学院

10.14

13

新闻与传播学院

未报送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未报送

14

音乐系

未报送

15

艺术设计学院

未报送

15

艺术设计学院

未报送

16

医学院

未报送

16

医学院

未报送

18

文学院

未报送

18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未报送

19

外国语学院

未报送

19

外国语学院

未报送

17

继续教育学院

未报送

17

继续教育学院

未报送

20

网络中心

9.24

2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1.11

请各单位及时主动、按要求报送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学校将不定时对报送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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